描述
在 Camp4 攀岩館中,孩子們能在充滿遊戲氛圍的課程中,體驗攀岩的刺激與樂趣,同時培養專注力、勇氣與解決問題的能力。課程循序漸進,從安全體驗到技巧提升,陪伴孩子一步步建立自信,在攀岩過程中探索並發現自己的無限潛能。
我們堅持「小而美」的教學理念,採用 1:3–6 的教練與孩子比例,確保每位孩子都能獲得細心照顧與專業指導,在安全環境中快樂學習,勇敢挑戰,盡情享受攀岩的成就感。
在攀岩指導員的指導下,認識攀岩裝備、攀登安全口號以及攀岩技巧。孩子們能在課後盡情的享受攀爬的樂趣、挑戰自我,也能增加協調性與平衡感。
- 國小一(6歲)至六年級(12歲)
- 對攀岩有興趣。
- 活動天數:每週一堂課,共4堂課/每堂各1.5小時,共計6小時。
- 活動時段:週間下午(14:30~15:00)或週六早(09:30-11:00)
- 活動地點:Camp4北投運動中心館。
- 參與人數:3人至8人。
- 課程費用包含:
√ 課程說明手冊。
√ 入山、入園與保險申辦…等,相關行政費用。
√ 活動期間所需之攀岩裝備(攀岩主繩、攀岩吊帶與確保器)。
√ 活動期間所需之指導員費用。 - 課程費用不包含:
× 個人裝備,如:服飾、運動鞋...等。
× 課程開始前、課程中與結束後之住宿、交通與餐飲費用。
× 課程成員個人費用:行李超重、飲料、行動糧、酒類、通訊費、行程外交通與個人傷病醫療(自行額外投保部分)。
× 未列於費用包含項目中之其它費用。
【課程前注意事項】
- 報名視同願意遵守本簡章內相關規定,請仔細閱讀,避免權益受損。
- 本課程應於報名截止日前應完成費用繳交。
- 本課程參加學員名額上限為6人,且必須額滿3名學員以上(含)方開課。
- 課程開始第一日,依據報名梯次於台北市北投運動中心攀岩館集合。
【課程中提醒事項】
- 北投運動中心地下停車場可能需要等候入場,所以請您提早至運動中心,另外也可以停車在石牌國小的地下停車場,再步行到運動中心。
- 課程期間請穿著襪子、舒適且具有排汗功能之運動服飾與過膝的長褲。
- 指甲請修剪整齊。
- 運動中心有飲水機,您可攜帶水壺或水杯以方便飲用。
艾格探險取消:
- 若本活動參與隊員低於4人(不含),本公司將於報名截止後,通知已報名之隊員辦理活動全額退費(需扣除新台幣15元之銀行轉帳手續費)。
- 活動成員未完成相關文件簽署繳交者(活動同意與聲明書《附件二》、健康狀況聲明書《附件三》與攝影聲明書《附件四》),將被視為放棄活動參與。
- 活動隊員因下列事由在活動開始後,經嚮導取消繼續參與之權利時,將不退回剩餘費用退費。
A. 未依據活動簡章指示準備個人必要裝備,且嚮導判斷該員繼續活動行程將對隊伍以及其個人安全有所顧慮者。
B. 填寫健康狀況聲明書不實,且在活動開始後經嚮導察覺,並判斷不適宜繼續行程經嚮導取消其參加資格者。
C. 活動過程中因安全事由,未依據嚮導規勸或指導仍我行我素進行不恰當行為者,如:行進間超越嚮導與登山活動中飲酒。 - 凡遇不可抗拒之天然災害因素,如:颱風、地震、水災、森林火災、雪崩、坍方...等,或當地發生戰爭、疾病、飢荒...等,且當地國家公告禁止進入該區域活動,或本公司因考量隊員安全,判斷不適合進入該區域時,本公司擁有調整活動,如:取消、延期與縮短之最後權力。
- 活動行程若因第(3)項所示縮短行程,有節省支出經費之狀況,活動結束後本公司將退回節省支出之費用。
- 出發前若因(3)項所示,有義務提前告知活動成員,並提出更改後行程。若更改後行程活動成員不參與,則扣除已支付的各項代辦理,包含行政費、保險費、住宿費、交通費、嚮導費與食材費…等支出費用(相關費用將不提供憑證)後退回剩餘費用(需扣除新台幣15元之銀行轉帳手續費)。
成員取消:
- 活動成員因個人疏失造成無法完成或繼續行程,如:護照遺失、車票遺失與裝備遺失…等,將視為放棄行程不得要求補償。衍生之額外費用由活動成員自行負擔,同時將不退費。
- 凡遇不可抗拒之天然災害因素,如:颱風、地震、水災、森林火災、雪崩、坍方...等,或當地發生戰爭、疾病、飢荒...等,且當地國家公告禁止進入該區域活動,或本公司因考量隊員安全,判斷不適合進入該區域時,本公司擁有調整活動,如:取消、延期與縮短之最後權力。
- 依據(2)項所示,隊員欲退出變更後之活動,將扣除已支付的各項代辦理,含行政費、保險費、住宿費、交通費、嚮導費與食材費…等支出費用(相關費用將不提供憑證)後退回剩餘費用(需扣除新台幣15元之銀行轉帳手續費)。
- 若非(2)項所示,隊員在活動出發前取消行程,將扣除已支付的各項代辦費,含行政費、保險費、住宿費、交通費、嚮導費與食材費…等支出費用(相關費用將不提供憑證)後退回剩餘費用,並依照下列標準扣除活動費用(需扣除新台幣15元之銀行轉帳手續費)。
A. 活動開始日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,將扣除代辦費與活動費用之10%後,退回剩餘費用。
B. 活動開始日前第十一日至第二十日以內,將扣除代辦費與活動費用之20%後,退回剩餘費用。
C. 活動開始日前第四日至第十日以內,將扣除代辦費與活動費用之30%後,退回剩餘費用。
D. 活動開始日前第一日至第三日以內,將扣除代辦費與活動費用之70%後,退回剩餘費用。
E. 隊員於活動開始日或開始後中途停止或未通知不參加者,將不予退費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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